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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市勞動合同範本

無錫市勞動合同範本

無錫市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聘用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

家庭住址:

聯繫方式:

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聘用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方式之一()

(一)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為期______年______個月。

(二)甲方聘用乙方至退休: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為期______年_____個月。

(三)任務期限合同: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特定工作任務,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該任務完成時(或)______________止。

(四)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為期_____個月。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條件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崗位的工作。

(二)乙方在受聘期間應當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相應崗位職責履行義務

三、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每月__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工資報酬,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二)甲方應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非工作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按照國家規定支付高於乙方正常時間的工資報酬。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項社會保險,其中,乙方個人應交納的部分,甲方可以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並及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的工時制度、各類假期、女職工權益、因工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四、聘用合同的變更、續聘、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2、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3、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4、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業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本合同期滿終止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聘用合同。續訂的聘用合同期限、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聘用合同期限滿,沒有辦理終止聘用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關係的,視為延續聘用合同,延續聘用合同的期限與原合同相同,但最長不超過乙方的退休年齡的年限。

(五)聘用合同期滿並辦理了終止手續的、甲方被撤銷、乙方退休、死亡,聘用合同即行終止。

(六)甲方與乙方終止、解除聘用合同後,應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並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為其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調轉手續,做好各項社會保險的銜接工作。乙方的人事關係、檔案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五、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聘用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向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六、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