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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住院醫保報銷比例

1、離休幹部及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職工,因公傷殘人員,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級殘廢軍人因病住院,其醫療藥費報銷100%。
2、退休職工工齡30年以上,其醫療藥費報銷比例為90%。
3、退休職工工齡21年至30年以下,其醫療報銷費用85%。
4、退休職工工齡滿15年到21年以下,其醫療費報銷比例為80%。
5、退休職工工齡不滿15年的,其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75%。
6、退職職工,其醫療費報銷比例75%。
7、住院牀鋪費報銷60%,無論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計收住院牀鋪費,醫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退休住院醫保報銷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