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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繳社保必須本人去嗎

社保補繳不一定本人去,可以由他人代替繳納。當他人代替繳納社保時,需要攜帶兩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委託人的户口本首頁和本人有複印件以及各地需要的不同的材料證明,同時委託人要告知代理人社保需補繳幾個月、為什麼進行補繳。本人補繳也要攜帶身份證、户口本及複印件,還有各地區規定需要攜帶的證明等去社保中心進行補繳。

補繳社保必須本人去嗎

依據《社會保險法》按《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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