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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裝修提取條件

住房公積金裝修提取條件:
1、具有本省城鎮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房屋產權證明或由房屋產權單位出具擁有該房屋使用權的證明。購買新房尚未拿到房屋產權證明的,可以提供全額購房發票以及開發商的交房通知書;
3、具有與經有權部門批准的裝飾裝修企業簽定的住房裝修合同、裝修概算書及相關資料;居民自行裝修的需提供工程預算表;
4、具有良好的信用,能保證提取公積金裝修的真實性,並在提取公積金前投入項目建設,提供住房裝修首付税控發票或工程預算表所需建材發票。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積金裝修提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