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社保糾紛

夫妻能共用醫療保險卡嗎

夫妻能共用醫療保險卡嗎
律師解答:能。律師解析: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户資金除職工本人使用外,擴大到其配偶、夫妻雙方父母、子女使用,意思也就是説個人賬户裏的錢,可在家庭成員內部互相使用,這就是共濟。
並且只要參保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户裏面有錢,就可以用來支付本地普通門診、門診特殊疾病、住院、體檢、免疫接種、遠程診療、家庭醫生等。法律依據:《中華為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條例》第八條
參保人員在協議醫療機構發生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物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參保人員需要急診,搶救的,可以在協議以外的醫療機構就醫。
因為搶險必須使用的藥物可以適當放寬範圍。
參保人員急診,搶救的醫療服務具體管理辦法有統籌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