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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能否約定違約金和賠償金?

培訓能否約定違約金和賠償金?
律師解析:根據勞動合同法,公司為員工提供培訓並約定服務期,員工提前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承擔違約賠償,但違約賠償的數額不能超過公司提供的培訓費用,根據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比例確定數額。約定過高部分無效。
公司可以通過合法的途徑向你主張違約賠償,但不能以扣押勞動手冊等手段,否則你同樣有權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配合辦理離職手續。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