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什麼時候可以撤回
勞動仲裁1.95W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相關規定,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後,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請。
因此,撤回勞動仲裁應當在仲裁庭作出前,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情況下撤回。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條
-
勞動糾紛時限是多久
律師解答:看具體情況。律師解析:勞動爭議的仲裁時效一般是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如果是在仲裁之後提起訴訟的,則訴訟時效為15天。如果是直接提起訴訟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
-
辭職不給辭職單如何辦?
律師解析:辭職不給辭職單的,勞動者可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也可以申請勞動保障監察,要求單位履行法定義務。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即使單位領導不簽字批准,也可以在通知期...
-
勞動仲裁和一般經濟糾紛仲裁的區別
一、勞動仲裁和一般經濟糾紛仲裁的區別1、適用對象不同。經濟仲裁適用於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經濟糾紛關係,處理的是經濟合同糾紛和財產權益糾紛;勞動仲裁適用於個人與單位之間勞動關係,處理的是個人與用人單位之間在工資、勞保、辭職辭退、勞動補償以及工傷等方...
-
勞動仲裁是否可以申請精神損失費
律師解析:勞動仲裁不能申請精神損失費。勞動爭議案件不支持精神損害賠償,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