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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離休幹部待遇有哪些

離休後的待遇是,基本政治待遇不變,生活待遇略為從優。離休後工資照發,並按照參加革命工作的不同時間,每年增發1~2個月的本人標準工資作為生活補貼。享受上述待遇的離休幹部,一律不再發給任何形式的獎金。另外,對老幹部離休後的醫療、住房、用車、生活用品供應及其他有關生活待遇,都有相應規定。離休幹部所需各項經費,由原工作單位列入預算。行政單位在其他行政經費列支;事業單位在事業費項下的離休退休人員費用項目列支;企業單位在營業外支出列支。

2021年離休幹部待遇有哪些

法律依據: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貫徹執行離休幹部生活待遇規定的通知》為了正確貫徹執行中央、國務院關於離休幹部生活待遇的規定,遵照中央書記處和國務院的指示,現就有關問題作如下通知:

一、住房。離休幹部的住房標準享受同級在職幹部的待遇,在分配住房時,應當給予優先照顧。跨省安置的離休幹部的建房問題,接受安置地區應積極予以落實。建房費用應按規定的建築面積和接受安置地區制定的每平方米造價標準合理計價,不得超過當地規定多要建房費。

二、參觀。離休幹部參觀工農業建設的活動,應就地、就近安排,注意勤儉節約。跨省參觀應適當控制,一律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或中央、國家機關部委批准,由省級老幹部工作部門統一組織,並事先徵得所去地方的省級老幹部工作部門同意,否則不要前往。跨省參觀,每年一般只限於組織一批,人數不宜過多,參觀時間不宜過長。地、縣級單位一律不得組織跨省參觀。

參觀活動的經費開支一律按規定報銷。凡個人自行外出的,費用自理。

標籤:待遇 離休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