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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拘役刑滿還有工作嗎?

一、犯罪分子拘役刑滿還有工作嗎?

犯罪分子拘役刑滿還有工作嗎?

被拘役刑滿後一般是沒有工作的,但部分私人單位在拘役後是並不會開除處理,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服刑期滿後如原單位接收並安排工作,其工資待遇按新錄用人員的工資辦法處理,其工資待遇根據新任職務、新任崗位按不高於同等條件人員重新確定。服刑期滿後如被原單位辭退則沒有。

根據《人事部關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處理意見的覆函》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判處拘役的,拘役期間工資停發。期滿釋放,經上級主管機關批准由原單位接收並分配正式工作的,可參照被判處刑罰宣告緩刑人員緩刑期滿後的工資處理辦法執行。受到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人員,在服刑期間停發工資。服刑期滿後如原單位接收並安排工作,其工資待遇按新錄用人員的工資辦法處理。

二、拘役的適用情況和特徵是什麼?

1.拘役是一種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於1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半年)。所以,拘役是中國對罪犯予以關押、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三種自由刑中最輕的一種。

2.拘役適用於罪行較輕但需要短期關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剝奪自由的刑罰方法。由於拘役剝奪犯罪人的自由,所以與管制具有明顯區別。由於拘役是刑罰方法,所以它與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屬性、適用對象、適用機關、適用依據、適用程序、適用期限上都有明顯區別。

4.拘役是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刑罰方法。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由於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拘役是屬於刑事處罰,所以犯罪分子被判拘役是涉嫌刑事犯罪,一般情況下是需要開除工作的,另外對於拘役期間也是無法領取工資待遇的,具體情況可以依據法律規定的程序來進行合法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