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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條件是什麼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條件是什麼

一、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條件是什麼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針對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或受季節及自然條件限制的企業的部分職工,採用的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一種工時制度。根據《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第五條規定,企業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a)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到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的職工;b)地質及資源勘探、建築、製鹽、製糖、旅遊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部分職工;c)其他適合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

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條件

不定時工作制是針對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需要機動作業的職工採取的一種工時制。根據《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勞部發[1994]503號)規定,企業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a)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b)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半年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特殊,需要機動作業的職工;c)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或職責範圍關係,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

三、綜合計算工時制注意什麼

對綜合計算工時制認識上的幾個誤區:

誤區之一:將公休日與制度工作日截然分開分別核算總的實際工作時間與加班時間。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其工作時間不區分制度工作日與公休日。現實當中,有的單位按照標準工時工作制進行考勤,其典型的錯誤做法是:遇公休日或記加班支付雙倍的加班工資,或記休息,造成工時工作制概念上的混亂,加大了工資成本支出。

誤區之二:逢公休日上班即支付200%加班費。

實行標準工時制在公休日加班的可首先考慮安排補休。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連續計算考核總的實際工作時間,對於超過部分按延長工作時間處理。

現實中,不管勞動者是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還是不定時工作制,此時都是需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才行的。而在具體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過程中,也有一些誤區是要留心注意的,不然的話勞動者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損害。

標籤:工時 計算 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