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勞動關係

公司開失業證明怎麼寫

1.寫明本單位失業人員姓名。
2.寫明失業人員在本單位繳納失業保險費多少年。
3.寫明離職原因,因本人意願或非本人意願與本單位脱離勞動關係
4.寫明生活補助費發放情況。
5.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簽署日期。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公司開失業證明怎麼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