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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補繳辦理後多久生效?

社保補繳辦理後多久生效?

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是基本的社會保險,有的人因為種種原因,比如離職等導致社保中斷。這樣,為了防止自身權益受到損害,個人可以委託代理機構補繳社保,通過補繳,可以保證社保繳納的連續性。那麼,社保補繳辦理後多久生效?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了解下有關知識。

一、社保補繳辦理後多久生效?

社保補繳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有幾個月沒有正常繳納,之後又將這些月份的社保補繳上。一般是指當人們想要買房、落户、辦理退休等需求時,發現社保累計繳納時間沒有達到享受相應待遇的要求,從而需要補繳之前沒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確保可以享有相應的社保權益。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勞動法》第72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

第12條規定:“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

第13條規定:“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税務機關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的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第26條規定:“繳費單位逾期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税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徵繳。”

二、社保補繳需要哪些材料?

1、因未及時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需攜帶招(錄)用、聘用材料複印件;

2、經勞動仲裁、勞動監察、法院調解或裁決補繳社會保險費的,需攜帶《仲裁調解書》或《仲裁裁決書》、《限期整改指令書》、法院調解書或法院裁決書等;

3、根據“居轉户”政策規定補繳社會保險費的,需攜帶《社保補繳辦理通知單》。

三、社保補繳的程序是怎樣的?

1、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辦事人員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辦理機構打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

3、不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辦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複印後退還。

四、社保補繳的條件是什麼?

1、因未及時申報繳納6個月以內社會保險費的;

2、因勞動仲裁、勞動監察、法院調解或裁決補繳社會保險費的;

3、根據“居轉户”政策規定補繳社會保險費的。

綜上所述,社保補繳要一定的條件,滿足要求後,個人可以向社保機構提出申請,然後一次性補繳之前中斷繳納的金額。社保補繳辦理後一個月內生效,對於很多臨近退休的人們來説,由於繳費年限不足,補繳社保的情況很多。這樣等退休後,就可以正常的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了。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