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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五險一金繳納比例是多少?

徐州五險一金繳納比例是多少?

隨着中國經濟發展,發達國家的一套健全養老醫療體系我們也開始借鑑,因此中國式的養老醫療體系——五險一金就出現了。這個體系針對的是養老、醫療以及住房等等的問題,對於未來解決社會矛盾、緩解居民間、城鄉間的貧富差距來説是非常重要的政策。今天我們就“徐州五險一金繳納比例”進行相關介紹。

一、徐州五險一金繳納比例

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全省失業保險費率暫由現在的2%降至1.5%,其中,用人單位繳費的比例為1%,個人繳費的比例為0.5%。各地負責失業保險的經辦機構從4月份開始按照新費率核定參保單位應繳失業保險費。參保單位按原費率多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由各地負責失業保險的經辦機構在核定應繳費額時予以核減。

養老保險:公司繳20%,個人繳8%;

失業保險:公司繳1%,個人繳0.5%;

工傷保險:公司繳0.4%,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公司繳0.5%,個人不繳;

醫療保險:公司繳9%,個人繳2%。

二、徐州市用人單位不交五險一金的影響

(一)用人單位不交社保的法律責任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保登記違法行為情節的輕重,其應當承擔如下法律責任:

1、責令限期改正。責令改正不是一種行政處罰只是一種補救性的行政責任,是對違法者消除違法狀態、恢復合法狀態的要求。

2、罰款。經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用人單位仍不辦理社保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處以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罰款注意事項:

(1)罰款是最常見的一種行政處罰,是一種財產罰;

(2)給予罰款的主體是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而非社保經辦機構;

(3)處罰的對象包括兩類,一是用人單位,二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4)關於處罰的數額,用人單位以應繳社會保險費位基數,個人則確定了處罰的上下限。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國家推行的五險一金,每個地區會根據不一樣的情況,對於繳款的基數以及比例要求是不一致的。因此才會出現我們經常説的,在發達地區繳納社保,然後回去老家,二三線城市拿退休金是否值得這個話題,因為都是退休金的基數也會不一樣,而且計算準則也會有所不同。以上就是“徐州五險一金繳納比例”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