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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居住證明辦理的方式是什麼

居住證3.03W
北京市居住證明辦理的方式是什麼

(一)、居住證辦理流程

申請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寫《居住證申請表》並簽字,提交《居住證申請表》及證明材料;相關部門審核:審核申請人的申領條件及證明材料;人像採集後,開具居住證受理回執。提醒:居住證每年簽註1次,居住證辦理地點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申報暫住登記。

(二)、居住證辦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本人近期免冠照片;證明符合“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

2.居住時間證明:包括外來人員的暫住登記信息、尚在有效期內的《暫住證》等能夠證明居住時間的材料;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3.住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科研機構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注:證明材料的具體要求,由北京市公安機關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教育等行政部門制定,並向社會公佈。

(三)、辦理對象

1.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持相關證件證明和書面委託書,到居住地流管站或户籍派出所辦理暫住登記或申領北京市居住證。

(四)、居住證明格式:

茲有__________長期居住在:

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街__________號_________小區_________號

房屋所有權歸___________所有

房屋性質為:公有租賃房屋__________

私有租賃房屋__________

私有產權房_________

單位優惠售房產權房_________

特此證明

派出所或居委會名稱:

經辦人簽字:

派出所或居委會

(蓋章)

年月日

居住證明主要是由相關的單位證明本人在某地區進行居住,需要單位進行蓋章確認以此來進行證明,而在北京許多事情都是需要使用到居住證的,比如孩子上學,駕駛證的考取,車輛上拍照等等,都是需要使用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