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居住證

在南寧市居住證明如何辦理?

居住證1.52W
在南寧市居住證明如何辦理?

一、在南寧市居住證明如何辦理?

南寧市居住證辦理流程是: 

1 需要在南寧租有房子,和房東簽訂有租房合同。 

2 需要村委、街道辦出具證明,和房東一起拿上租房合同,房東身份證複印件到街道辦。 

 3 自己也需要帶上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一寸白底彩照,在街道辦、村委填寫申請表。 

4街道辦村委,在核對信息後給開具居住證明,就可以到附近派出所辦理居住證了。

二、居住證明的辦理條件

在南寧市市區申報居住登記6個月以上(含6個月)的流動人口,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應當發給居住證;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發給居住證:

(1)在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賃房租住或在居住地就醫、探親、旅遊、出差的;

(2)現役軍人;

(3)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台灣地區居民、華僑以及外國人和無國籍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報居住登記,不申領居住證。

辦理材料

1.個人申報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2)居住地住址、就業(經商)、就讀證明材料等,選其中一項均可辦理;

(3)本人年內一寸彩照一張(照片標準參照二代身份證照片);

(4)填好的《南寧市居住人員信息登記表》。

2.集體申報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資質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包括:工商營業執照、社會團體登記註冊證明等);

(2)申報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3)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出具的集體宿舍住所住宿證明(宿舍住所屬租賃房屋的,需同時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複印件);

(4)申報居住登記人員名單和就業或就讀證明;

(5)填好的《南寧市居住人員信息登記表》。

另:採用集體方式申報居住登記的,由用人單位指派專人負責辦理。

辦理流程

(一)受理單位當場審核辦證人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對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當場受理。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並當場一次性書面告知其需要補充的材料。

(二)將辦證人姓名、公民身份號碼錄入信息系統,查詢是否在區內首次辦證。首次辦證的免費,非首次辦證的按規定收取每證20元工本費。

(三)合成人像和個人化信息,經逐級審核後上載制證信息到區公安廳制證中心安排制證。

(四)出具受理回執。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我國法律明文規定了如果需要辦理南寧居住證明,我們需要注意提交完整有效的身份材料,包括個人的身份證件、個人的户口本等等證明材料。我們每個要按照我國的規章制度辦事情,如果這樣我們辦事的效率就會提高很多了,也可以更好的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