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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傷認定下放到了哪一部門

南京工傷認定下放到了哪一部門

一、南京工傷認定下放到了哪一部門?

南京市人社局宣佈,2018年6月1日起將工傷認定(含老工傷確認)下放至各區(園區)辦理。

此次工傷認定權限管理層級下放後,南京市人社局將主要負責市級機關、市(直)屬事業單位、駐寧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所屬單位(僅涉及非現役人員)以及在省級及以上工商行政部門註冊登記的在寧企業單位的工傷認定及相關工作,各區(園區)人社局主要負責除上述單位以外,本轄區內相關用人單位職工工傷認定及相關工作。南京市人社部門相關人士介紹,南京每年申報認定的工傷職工在1.5萬人左右,工傷認定週期在40天到60天之間。管理層級下放後,認定週期將大大縮短。

二、工傷認定流程

1、申請: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為職業病(以下統稱“職工受傷害”)之後,用人單位應當在30日內,向所屬區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申請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在職工受傷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所屬區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長工傷認定申請時限的,應當在職工受傷害之日起30日內,向所屬區人社局提出書面申請,並説明延期理由。經區人社局審核符合條件的,可予適當延長申請時限。

2、受理:區人社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後,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材料收件回執》和《工傷認定申請材料清單》。申請材料不完整的,區人社局應當場或在15日內,出具《工傷認定申請補正材料通知書》,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及期限。

3、審查: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可以根據需要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

4、決定:區人社局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以有關部門的結論或關聯性技術鑑定為依據的,在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的時限中止,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5、送達:區人社局在20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書》送達工傷職工(或近親屬)和用人單位。

三、工傷認定所需材料

1、工傷事故報告: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受傷部位、事發經過、事故原因,調查人員。

2、《工傷認定申請表》,在封面貼相片。

3、受傷者的身份證複印件、並由單位註明已與原件核對一致。

4、勞動合同文書複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5、送醫院搶救的首診病歷原件及醫院診斷證明書;死亡原因證明。

6、受傷時在場工友的證明及其身份證複印件,並由單位註明已與原件核對一致。

7、死亡證和火化證明或火葬收費發票和户口註銷複印件、殮葬證 。

8、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或用人單位註冊登記資料。

南京政府之所以將工傷認定的管理層級下放,其實在某種程度上反而是縮小了工傷認定需要的週期,對於申請者本人來説是非常的便捷的。截至為止,南京市當地人社局所接受到的工傷認定的申報材料還是非常的多的,統籌好當地的工傷認定工作,對南京市人社局來説也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