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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工傷事故賠償金額如何計算

對於工傷事故賠償金額如何計算

一、對於工傷事故賠償金額如何計算

1.醫療費賠償金額 = 診療金額 藥品金額 住院服務費金額 (依據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 = 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人/天)×70%×人數×天數

3.交通食宿費賠償金額 = 交通費 住宿費 伙食費

4.輔助器具費賠償金額 = 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器具數量

5.護理費賠償金額 = 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

6.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 = 本人工資(元/月)×24(一級傷殘)22(二級傷殘).6(十級傷殘)

7.傷殘津貼賠償金額 = 本人工資(元/月)×90%(一級)85%(二級).75%(四級)

8.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二、工傷

工傷亦稱“公傷”、“因工負傷”。職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傷。根據國家規定,執行日常工作及企業行政方面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從事緊急情況下雖未經企業行政指定但與企業有利的工作,以及從事發明或技術改進工作而負傷者,均為工傷。1953年1月2口政務院修正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規定,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其全部診療費、藥費、住院費、住院時的膳食費與就醫路費均由企業行政負擔;醫療期間工資照發;確定為殘廢時,視其殘廢程度,由勞動保險費中按月付給因工殘廢撫卹費或因工殘廢補助費。

我國由於工作時間裏受傷稱之為工傷,受工傷的勞動者最關心的就是工傷賠償,而工傷賠償的標準是由工傷鑑定結果決定的。國家為了保障勞動人員的基本利益不受侵害,對於工傷人員只要符合工傷的條件,就可以申請工傷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