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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工傷賠償糾紛如何舉報

我國工傷賠償糾紛如何舉報

一、我國工傷賠償糾紛如何舉報?

工傷糾紛可以直接向行政主管部門投訴舉報。

1、雙方協商解決。

雙方可以協商來處理。

2、調解解決。

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自願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

3、仲裁解決。

可自發生勞動爭議之日起一年內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4、訴訟解決。

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書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事實,遵循合法、公正、及時、着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工傷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

1、工傷糾紛訴訟,其中工傷認定時效從受傷之日起一年內,工傷待遇的訴訟時效從工傷認定決定書或者傷殘鑑定送達之後一年,但是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醫療補助金從離職時開始計算,時間也是一年的。

2、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三、一般工傷賠償怎麼打官司

首先通過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係。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不服裁定,可向人民法院訴訟。

工傷打官司具體流程為:

(一)可以讓單位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拒絕賠償,個人申請,期限為一年;

(二)待傷情穩定後,如留下殘疾,可以申請傷殘鑑定;

(三)如構成傷殘等級,可以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四)如單位未給自己買保險,可以比照上述條例執行;

(五)如單位拒絕賠償,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六)如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訴。

四、工傷賠償的項目有哪些

工傷索賠的賠償項目有以下幾種情況:

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2、造成傷殘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造成死亡的賠償

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

4、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

職工外出或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賠償項目,要分不同情況而定。職工沒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生活有困難的);職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喪葬費、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關於工傷發生糾紛之後,雙方確實分歧比較大,無法協商調解解決的,那麼就只能通過仲裁或通過訴訟的方式處理了。以上就是關於工傷賠償糾紛如何舉報的相關介紹。本篇文章內容希望能為您提供幫助,如果還存在疑問的話,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與專業律師進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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