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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後包工頭不給賠償

工傷後包工頭不給賠償

受工傷的勞動者最關心的就是工傷賠償,而工傷賠償的標準是由工傷鑑定結果決定的,在工傷鑑定結果的基礎上,按照法定的工傷賠償計算方式進行相關計算,得出的最終結果就是勞動者工傷賠償的數額。 為了充分保護工傷糾紛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保護工傷職工及其親屬的合法權益,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工傷糾紛現定了多種解決途徑。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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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頭本人不屬於工傷嗎

是否屬工傷,首先從看是否構成勞動關係。認定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係,一般應符合以下條件: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主體資格合法;

2、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有隸屬關係,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服從用人單位的人事安排;

3、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具有行使工資、獎金等方面的分配權利,用人單位支付報酬的方式多以工資的方式定期支付(一般是按月支付),有規律性;

4、勞動者付出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勞動者的勞動力具有用人單位生產所必備的生產要求的性質;

如果私人包工負責人是發包單位的職工並屬於合法承包者,其工傷待遇由發包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如果私人包工負責人與發包單位沒有勞動關係而只訂立了經濟承包合同,若經濟承包合同中對其工傷問題有明確約定,則按照合同執行;若經濟承包合同中對其工傷問題沒有約定,則由其本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