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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職業者工傷保險能否單獨購買

一、自由職業者工傷保險能否單獨購買?

自由職業者工傷保險能否單獨購買

1、自由職業者不能單獨購買工傷保險,只有在員工參加工作的情況下,才能由單位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工傷保險是不用職工自行繳納的,而是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

2、享受工傷保險必須要申請工傷認定。

二、認定為工傷的情形有哪些?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三、公司不給職工買社保是否合法?

公司不給職員買社保是犯法的,違反了《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企業要是不交社保的,就要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企業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我國有明文的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勞動者上社會保險,用人單位不給勞動者上社會保險就是違法的行為,勞動者有權利要求用人單位上社會保險,遭到拒絕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