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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骨骨頸骨折倆個釘能做工傷鑑定嗎?

在我國骨骨頸骨折倆個釘能做工傷鑑定嗎?

因為申請工傷鑑定有一個最關鍵的條件限制就是必須要等到傷情穩定以後,因此有些職工工傷可能是導致頸骨骨折,而且在治療的時候是體內裝的有兩個鋼釘的。這個是醫院在治療的時候結合實際病情采取的專業的治療手段,下面我們主要了解的內容是在我國骨骨頸骨折倆個釘能做工傷鑑定嗎?

一、在我國骨骨頸骨折倆個釘能做工傷鑑定嗎?

應當取鋼釘的,未取鋼釘傷情尚不穩定,需要取出後再進行鑑定;不需要取鋼釘的,傷情相對穩定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即應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因此,不存在取出還是不取出等級高的問題。《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二、工傷鑑定結果能做假嗎?

是不能造假的。在傷殘鑑定時是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要求三到五名專家共同鑑定的。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二十四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和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衞生行政部門、工會組織、經辦機構代表以及用人單位代表組成。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建立醫療衞生專家庫。列入專家庫的醫療衞生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醫療衞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掌握勞動能力鑑定的相關知識

(三)具有良好的職業品德。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衞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有的時候體內裝有鋼釘也並不影響工傷鑑定,但是在大多數的情況下,裝有鋼釘就代表着當事人骨折的這種情形還是非常不穩定的,所以針對這個問題,小編還是建議自己到工傷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當面問詢,因為單憑體內有鋼釘不能説就一定不能申請工傷鑑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