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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級別標準是什麼?

工傷鑑定級別標準是什麼?

職工在工作場所遭遇事故的,基本屬於工傷範疇,經過認定,被確定為工傷的。職工還得做一個勞動能力鑑定,來明確工傷等級。只有拿到明確的工傷鑑定書後,職工才可以享受到對應的工傷保險待遇。目前,我國工傷等級分為十級。那麼,工傷鑑定級別標準是什麼?下面我們通過本文了解下。

一、工傷鑑定級別標準是什麼?

1、一級:器官缺失或完全喪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2、二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3、三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4、四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可以自理者;

5、五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6、六級: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7、七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8、八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有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9、九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10、十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是多久?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綜上所述,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鑑定級別標準分為十級,從最輕的十級工傷到最嚴重的一級工傷為止。勞動局會根據受傷職工的器官缺損情況、藥物依賴程度及生活自理能力等,判斷職工屬於幾級工傷。像十級工傷的話,職工可以拿到相當於七個月工資的傷殘補助金。

標籤: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