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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工傷職業病鑑定標準是什麼?

2021年工傷職業病鑑定標準是什麼?

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勞動者的法律意識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勞動者也知道用法律來捍衞自己的權益。當勞動者遭遇工傷或者患有職業病的時候,工傷和職業病鑑定標準就成為了他們極為重視的一部分。那麼,關於這一部分你又瞭解多少呢?接下來就由小編為大家介紹2018年工傷職業病鑑定標準。

一、傷殘評定:

1、什麼時候可以傷殘評定?

一般來説,傷殘評定宜在人體受到損害後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併發症治療終結後進行,也就是説傷殘評定以後無需再治療了(但並不是説所有損傷以後不需治療了,也有例外情況)。即待基本治療期滿、或已無治療的需要、或已無治好的可能。一般損傷3個月以後就可評定傷殘了,但是有的損傷還是依具體治療情況確定。

2、到什麼地方進行傷殘評定?

一般到當地司法鑑定中心,作傷殘等級鑑定。如果屬於工傷範疇的,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工傷申請等級鑑定。傷殘鑑定,是全國通用的。

二、傷殘等級:

為什麼同樣的損傷,不同的人傷殘等級不一樣?

傷殘等級一般分為十個等級,它根據人體受到損害的原因不同,適用不同的鑑定標準,就會有不同的傷殘等級,且計算傷殘賠償金的方法也不同。實踐中涉及到人身損害賠償的鑑定標準,主要有二種情形:

1、交通事故、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客運合同醫療糾紛等引起的人身損害傷殘評定,適用國家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準;

2、工傷引起的人身損害,適用國家標準《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

三、新標準:

新標準的工傷償付標準不變,評殘的條文數,則由過去的470條增加到572條,工傷職工緻殘等級鑑定有了新依據。另外根據器官損傷、功能障礙、醫療依賴及護理依賴4個方面,將工傷、職業病致殘等級分解為5個門類,劃分為10個等級共572個條目,條目增加了102條。使眼科、胸、腹外科等有了對號入座的評殘條文;同一殘情傷殘級別也進行了調整,如剖腹探查、臟器修補等。其中,符合標準一級至四級的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級至六級的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級至十級的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我們可以知道傷殘評定應該是在勞動者受到傷害直接導致損傷或者因為傷害引發一些併發症後進行,一般是到當地的司法鑑定中心去進行傷殘評定。關於傷殘等級,一般情況下分為十個等級,這十個等級具體是什麼,大家可以在網站上着重查找。以上內容小編為你解答的關於工商那個職業病鑑定標準的問題,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標籤:工傷 職業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