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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什麼是工傷傷殘鑑定?

一、法律規定什麼是工傷傷殘鑑定?

法律規定什麼是工傷傷殘鑑定?

工傷傷殘鑑定就是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是對職工工傷後勞動能力的鑑定,即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勞動者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進行受傷等級鑑定的標準。對於同一器官或系統多處損傷,或一個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時受到損傷者,應先對單項傷殘程度進行鑑定。如果幾項傷殘等級不同,以重者定級;如果兩項及以上等級相同,最多晉升一級。

工傷認定完畢,經治療終結或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工傷職工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一級最重,十級最輕。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部分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

二、一級工傷與職業病鑑定標準

以下12種情況之一者可認定為一級工傷或職業病;

(1)極重度智能減退;

(2)面部重度毀容,同時伴有表B2中二級傷殘之一者;

(3)雙眼無光感或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準者;

(4)四肢癱肌力3極或三肢癱肌力2級;

(5)重度運動障礙(非肢體癱);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關節部分功能喪失;

(7)雙肘關節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8)雙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雙下肢及一上肢瘢痕畸形,功能喪失;

(10)小腸切除90%以上;

(11)肝節除後原位肝移植;

(12)雙側腎切除或孤立腎切除術後,用透析維持或同種腎移植術後腎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工傷傷殘鑑定的情況應當由專業的鑑定部門來進行認定,因為不同的受傷部位,以及不同的傷殘程度所得出的傷殘等級都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工商鑑定部門,並結合實際的傷殘情況來進行合法的處理。

標籤:工傷 傷殘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