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交通事故全責是否屬於工傷

交通事故全責是否屬於工傷

交通事故鑑定是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為了解決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專門性題目,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職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修、分析、判定的一種調查流動。交通事故常見的鑑定有:法醫類鑑定、物證類鑑定、車輛類鑑定、道路鑑定、事故成因鑑定和財產損失評估等。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交通事故是否屬於工傷

交通事故是屬於工傷,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上下班途中雖然不屬於從事職業活動,但是卻是與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是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職工下列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交通事故傷害的。

非本人主要責任,是指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責任和全部責任的交通事故受到傷害的,即不屬於工傷。2003年出台的《工傷保險條例》關於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構成工傷,沒有責任的限定;2010年修訂後的《工傷保險條例》增加了責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責任(同等、次要)才構成工傷。這時要特別注意,在認定職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屬於工傷時應當考慮下列4個必備要素:

(1)上下班的規定時間;

(2)上下班的必經路線;

(3)無本人責任或非本人責任;

(4)機動車事故。

2、在工作時間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傷害的。

在工作時間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傷害的職工,既包括作為機動車駕駛員的職工受傷,也包括非駕駛員的職工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