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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待遇領規定

工傷待遇領規定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為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為: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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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死後還能領工傷待遇嗎




    人死後不可以領取賠償,但是,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及近親屬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起訴,並要求賠償。這些人具有法定的獨立上訴權,因此,賠償是有的,只是不賠給死人,而是賠給活人。法律這樣規定是有原因的,因為不具有獨立上訴權的人沒有起訴的權力,即使是上訴,也要經過被害人同意方可上訴。



    而如果被害人已經死亡,不具有獨立上訴權的人是得不到被害人許可的。因此,法律在此時對被害人的法寶代理人和近親屬規定了一個獨立上訴權。另外,樓上在問題裏用的是“賠償”一詞,一般這個詞是用在非正常死亡狀態下的,比如出車禍等,而樓主又提到了一個“農村醫療保險”,在這裏説明一下,農村醫療保險是農村針對疾病、傷害等作出的一個保險方式,是患者在醫院裏進行了切實醫療消費後,由政府給予的一定經濟補償,它和賠償有着明顯的本質區別。



    但這兩者不矛盾。例如一個辦了農村醫療保險的人被車撞了,送進醫院,最終搶救無效死亡,那麼這個人的近親屬可以向法院起訴那個開車的人,要求他進行賠償,也同時可以向醫保單位對被害人在醫院的實際消費進行部分報銷。最後,看到有朋友説,買了人壽保險的人可以獲得賠償,這句話本身沒錯,但深究還是有問題的,比如,一個人買了人壽保險後,兩年之類就自殺了,那麼保險公司在這種情況下是可以不理賠的。好了,這個問題就説到這,由於你問的太籠統,繼續展開分析面就太大了。



    綜上所述,我國法律明文規定了職工在工作時間前後發生意外算作工傷的情形。受到傷害要去到專業的鑑定機構鑑定傷害級別,從而進行索賠,否則會很大的影響遭受工傷的員工的權益。各單位各企業也要遵守規定,保障員工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