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程序什麼時候能通知結果
仲裁委員會在收到申訴人的申訴書後,應在填寫《立案審批表》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仲裁委員會決定不予立案的,將在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製作不予受理通知書,送達申訴人;決定立案的,將在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向申訴人發出受理通知書,並將申訴書的副本送達被訴人。被訴人應當自收到申訴書副本之日起15日內提交答辯書和有關證據。
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45日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報仲裁委員會批准,可以適當延期,但是延長的期限不超過15日。
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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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算拖欠工資一個月仲裁
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超過就是拖欠工資。工資拖欠勞動者只需要舉證證明其已履行勞動義務即可,而對用人單位未付工資的事實不負舉證責任。《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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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勞動爭議可以進行勞動仲裁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的規定,下列勞動爭議可以進行勞動仲裁:(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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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時效怎麼計算
勞動仲裁時效是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一年的時間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法律依據:《勞動仲裁法》第27條規定: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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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單位不給報可以自己報嗎
用人單位應當在30日內為勞動者申報工傷,用人單位不申報的,勞動者個人可以以受傷之日起一年內向當地人社局勞動關係科申請工傷認定,職工受傷停工留薪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包括福利單位拒絕支付,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