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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證一定要去報到嗎

畢業生在找到正式工作之後就需要簽訂就業協議,進行報到。因為報到證是今後轉正和幹部身份的重要證明。所以如果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正常報到可能會造成畢業生失去幹部身份,影響公務員的考試。

報到證一定要去報到嗎

報到證對畢業生就業的影響主要是用人單位以報到證為依據,接收安排畢業生工作,並接轉畢業生的人事檔案、户口遷移手續等,報到證代表了畢業生的幹部關係。

報到證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門印製或簽發的報到證無效。畢業生對報到證要妥善保管,不論什麼原因,凡自行塗改、撕毀的報到證一律作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