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在申報崗位項目榮譽等過程中弄虛作假當事人可能受到什麼處分

在申報崗位項目榮譽等過程中弄虛作假當事人可能受到什麼處分
律師解析: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申報崗位、項目、榮譽等過程中弄虛作假且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利用專業技術或者技能實施違法違紀行為的。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利用專業技術或者技能實施違法違紀行為的;
(二)有抄襲、剽竊、侵吞他人學術成果,偽造、篡改數據文獻,或者捏造事實等學術不端行為的;
(三)利用職業身份進行利誘、威脅或者誤導,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四)利用權威、地位或者掌控的資源,壓制不同觀點,限制學術自由,造成重大損失或者不良影響的;
(五)在申報崗位、項目、榮譽等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六)工作態度惡劣,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七)其他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
有前款第(一)項規定行為的,給予記過以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