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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債券主要分類是如何的?

公司債券主要分類是如何的?
律師解析:公司債券主要有以下幾類:
(l)接是否記名可分為:
①記名公司債券,即在券面上登記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憑印鑑領取,轉讓時必須背書併到債券發行公司登記的公司債券。
②不記名公司債券,即券面上不需載明持有人姓名,還本付息及流通轉讓僅以債券為憑,不需登記。
(2)按持有人是否參加公司利潤分配可分為:
①參加公司債券,指除了可按預先約定獲得利息收入外,還可在一定程度上參加公司利潤分配的公司債券。
②非參加公司債券,指持有人只能按照事先約定的利率獲得利息的公司債券。
(3)按是否可提前贖回分為:
①可提前贖回公司債券,即發行者可在債券到期前購回其發行的全部或部分債券。
②不可提前贖回公司債券,即只能一次到期還本付息的公司債券。
(4)按發行債券的目的可分為:
①普通公司債券,即以固定利率、固定期限為特徵的公司債券。這是公司債券的主要形式,目的在於為公司擴大生產規模提供資金來源。
②改組公司債券,是為清理公司債務而發行的債券,也稱為以新換舊債券。
③利息公司債券,也稱為調整公司債券,是指面臨債務信用危機的公司經債權人同意而發行的較低利率的新債券,用以換回原來發行的較高利率債券。
④延期公司債券,指公司在已發行債券到期無力支付,又不能發新債還舊債的情況下,在徵得債權人同意後可延長償還期限的公司債券。
(5)按發行人是否給予持有人選擇權分為:
①附有選擇權的公司債券,指在一些公司債券的發行中,發行人給予持有人一定的選擇權,如可轉換公司債券(附有可轉換為普通股的選擇權)、有認股權證的公司債券和可退還公司債券(附有持有人在債券到期前可將其回售給發行人的選擇權)。
②未附選擇權的公司債券。即債券發行人未給予持有人上述選擇權的公司債券。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六條
公司債券,可以為記名債券,也可以為無記名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