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和解40萬還會被判刑嗎?
一、輕傷和解40萬還會被判刑嗎?
輕傷案在法院調解成功後還要判刑的。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
如果在法院審理過程中,被告人現被害人調解成功,賠償被害人損失的,並不能免除被告人應該承擔的刑事責任,但法院在對被告人量刑時可以予以從輕處罰,如果被告人進行了賠償,並取得被害人諒解的,法院有判緩刑的可能。
二、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量刑有哪些內容?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一)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傷情接近輕微傷,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被告人全部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傷情介於輕度和重度之間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傷情接近重傷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故意傷害行為必須致受害人輕傷以上後果,才構成故意傷害罪,理由是:
第一,雖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未對具體的傷害後果作出規定,但第二款對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死亡或造成嚴重殘疾等傷害後果的刑事處罰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因此,根據傷害後果的程度和刑罰的輕重成正比的邏輯,可以認為第一款所規定的刑罰就是對應輕傷這種危害結果的。
第二,根據《刑法》第十三條的但書規定,危害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若故意傷害行為僅造成被受害人輕微傷,則其行為應屬於“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能認為是犯罪。
第三,司法實踐中對人體傷情進行法醫學鑑定的量化標準是《人體重傷鑑定標準》和《人體輕傷鑑定標準》。在適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時,用《人體重傷鑑定標準》來解決故意傷害罪的量刑問題,而在適用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時,應用《人體輕傷鑑定標準》來解決定罪問題,即傷害後果達到什麼程度才構成故意傷害罪。
綜合上面所説的,和解代表着雙方已經對受傷的事宜而處理好,但對於已經構成了刑事罪名的不是和解就可以釋放當事人,必須要承擔了刑事條款之後才能算是承擔了自己的責任,一般民事案件可以利用和解的目的來達到自己想要的結果,所以不同的情況所處理的方式就會不一樣。
-
設立信託公司是否合法?
一、設立信託公司是否合法?設立信託公司是合法的,但是必須要經過合法的流程。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具有法人資格;2、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或有效的組織管理方式;3、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誠信記錄和納税記錄;4、經營管理良好,最近2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經營...
-
延長偵查羈押期限新規是什麼?
一、延長偵查羈押期限新規是什麼?延長偵查羈押期限新規是偵查期限兩個月屆滿之後案件確實比較複雜的情況之下可以延長一個月。下列案件在《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
設立遺囑信託的程序是什麼?
一、設立遺囑信託的程序是什麼?遺囑信託是被繼承人以遺囑形式設定的信託。遺囑信託除符合信託法的基本要求外,還應當符合《民法典》的規定。一般説,遺囑信託應當採取書面形式。遺囑信託文件不同於一般的遺囑。遺囑信託文件應包括三個方面的當事人。委託人(被繼承...
-
刑事案件籤認罪認罰後多久開庭
一、刑事案件籤認罪認罰後多久開庭?刑事案件開庭的時間沒有明確規定,開庭時間和是否認罪認罰無直接關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