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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企業融資能力的因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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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企業融資能力的因素有哪些

隨着網絡購物平台的興起,很多人為了購物方便開通了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這兩者是給人們帶來不少便利,但同時帶來的麻煩也不少,網絡上黑客手段技術高明,一不小心當事人就泄露了自己的銀行密碼,導致存款被盜刷。所以消費者一定要確認支付是否安全,不要隨意點擊外來鏈接。在銀行卡被盜刷後,要第一時間採取措施,保留相應的證據,之後才有可能要求銀行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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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融資租賃合同的效力的因素有哪些

近年來,國內融資租賃業務發展迅猛,與高速增長的業務量相伴隨的,是逐年增加的融資租賃合同糾紛,而在眾多的糾紛事由中,融資租賃合同的效力爭議又無疑是最基礎也最關鍵的焦點。那麼,融資租賃合同效力認定是什麼?
融資租賃合同的效力認定是什麼
現行法律關於融資租賃合同效力認定的規則,主要參見於最高院《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及《合同法》。解釋第一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應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結合標的物的性質、價值、租金的構成以及當事人的合同權利義務,對是否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作出認定。對名為融資租賃合同,但實際上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的,人民法院應按照實際構成的法律關係處理。”
從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來看,需要正確認識融資租賃交易中的買賣及租賃關係。
融資租賃合同是對融資租賃交易的體現,融資租賃法律關係中,同時存在買賣及租賃法律關係,與其他合同相比,融資租賃合同由兩個合同(出租人與供貨人簽署的買賣合同、出租人與承租人簽署的租賃合同)、三方當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出賣人)構成,具有融資、融物的雙重屬性。
兩個合同的效力互為前提,共同構成了融資租賃合同。正確認定融資租賃中買賣合同和租賃合同之間的關係,避免與買賣合同及租賃合同產生混淆,對於準確認定融資租賃合同效力有重要作用。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由此可見,融資租賃法律關係中,買賣與租賃並不是兩個獨立的法律關係,二者在效力上互有交叉,買賣合同中的賣方向租賃關係中的承租人直接交付標的物,承租人享有受領標的物、就標的物質量向賣方提出抗辯、索賠等買方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