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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書範本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和解書範本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一、和解書範本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説明和解各方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身份證號碼、職業、户籍地點、地址、聯繫方式;

2、説明需要和解的事情的詳細過程;

3、雙方達成的調解條件,詳細列出;

4、和解各方簽字並按指紋簽字,見證人按指紋簽字。

5、最後寫上達成協議的日期。

二、和解書滿足哪些條件才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三、不執行和解書怎麼提起民事訴訟?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四、不執行和解書申請強制執行的條件有哪些?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3)申請執行人必須是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或者權利承受人;

(4)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

(5)屬於執行法院管轄。

五、不執行和解書的訴訟材料有哪些?

1、民事起訴書。

2、主要證據材料複印件。

3、原告身份證複印件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法定(指定)代理人代為起訴的應提交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及與原告關係的證明材料複印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沒有身份證的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複印件。

這裏只能簡單給大家介紹一下和解書的基本內容,詳細的內容是當事人自行協商確定的,不過,民事主體之間簽訂的和解書並不屬於法律文書,所以,如果簽完和解書以後對方沒有履行應盡義務,不能憑和解書直接申請強制執行。

標籤:範本 和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