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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及商業三責險的保險合同怎麼籤?

一、交強險及商業三責險的保險合同怎麼籤?

交強險及商業三責險的保險合同怎麼籤?

交強險及商業三責險的保險合同應當是在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情況之下來進行簽訂。交強險商業險是兩類不同的車險類別,但都可以通過一家保險公司進行投保。二者的主要區別在於:

區別一:強制性與非強制性

交強險為國家規定的強制性保險,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規定,機動車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也就是説車主只要購車,就需要每年對其進行投保。同時,保險公司不能拒絕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隨意解除合同。而商業險不具有強制性,投保人與保險公司在自願、平等的條件下訂立保險合同。故車主也可以只投保交強險,當然,這樣做由於保障範圍和保障程度都比較有限,風險較大。

區別二:保障範圍的寬與窄

交強險的保障範圍廣,商業險的保障範圍相對狹窄。發生保險事故時,交強險不僅承擔被保險人有責任時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而且還要承擔被保險人無責任時其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而商業險在被保險人無責任或者無過錯的情況下,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另外,商業險條款的“責任免除”項下還列明瞭許多保險人不承擔賠償的情形。

區別三:是否有費率優惠

交強險實行全國統一的保險條款和基礎費率,保監會按照交強險業務總體上“不盈利不虧損”的原則審批費率。如普通私家車一年的基礎保費為950元,任何保險公司不得擅自提供優惠。而商業險各家保險公司可以在一定的範圍內自行決定優惠的幅度。

二、交強險與商業險賠償規定是什麼?

第一,若肇事車輛參加了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一旦發生事故,保險公司即應首先予以賠償,不論事故當事人是否有過錯及過錯程度如何;

第二,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承擔責任。若事故損害超出了保險限額,其超出部份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由交通事故當事人按法律規定的歸責原則進行分擔;

第三,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之確立。此強制保險是指汽車所有人或使用人對汽車事故受害人應承擔的損賠責任為標的的責任保險,此為強制保險,凡機動車運行必須投保此強制責任保險。按照專家理解,在訴訟法意義上,賦予了受害人直接請求權,即受害人可以直接以保險公司為被告提起訴訟,主張損害賠償,且此項請求權為法定請求權,並獨立存在,保險人在限額內承擔無條件支付義務(參注同上)。

在當代的社會交強險是屬於車輛上路必須要購買的一種保險,除此之外如果想要補充購買保險的話,完全是可以的,比如説可以再購買第三者商業保險。這樣的一種商業保險和交強險這些還是存在着非常明顯的區別的,但是要簽訂的話必須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