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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有劃痕險算不算出險次數

一、機動車有劃痕險算不算出險次數?

機動車有劃痕險算不算出險次數

劃痕險報案算出險次數。

劃痕險算出險次數可以從兩方面進行考慮:

1、在劃痕險的理賠方面是不算出險次數的。也就是説出現多次劃痕險理賠,到了理賠次數上限,保險公司也不會不給賠償。所以説,劃痕險在賠付方面是不算出險次數的。

2、劃痕險有賠付金額的限制,如果當初投保時保額為2000元,當劃痕險的理賠金額到了這個數額後,保險公司就會終止合同,不再進行理賠。

劃痕險在年度保單內是不限制次數的,但仍要看車主的保額,每次的損失額度不能超過保額限制。

二、車輛劃痕險的理賠流程是怎樣的?

理賠的基本步驟一般來説如下:

(一)保護事故現場,搶救傷員,迅速報案。

車輛發生保險事故後,要立即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和財產,保留相關證據;立即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電話通知保險公司報案,48小時內攜帶保險單正本、駕駛證、行駛證、被保險人的身份證到保險公司正式報案。車險條款通常規定在出險後48 小時內報保險公司,否則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如果委託他人代為報案,報案人還應攜帶身份證及被保險人出具的代為報案委託書。

(二)定損修理

因保險事故導致的車輛所有損失在修復之前,必須經保險公司定損,以核定損失項目及金額;定損完畢後才可修理受損車輛;給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財產損害所支付的賠償金,理賠前也要經保險公司核定賠償項目和相關證據、數額。

(三)提交索賠單證,領取保險賠款

被保險人或者其代理人在事故處理完畢後,10日內將索賠單證包括: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調解書、判決書和修理發票、醫療費發票、病歷、誤工費證明、被撫養人身份情況以及保單正本(複印件) 、身份證複印件、行駛證複印件、駕駛員駕照複印件等資料提交給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計算賠款;屆時,保險公司會通知領取保險賠款;領取賠款時,領款人要攜帶保險單正本、被保險人身份證或者户口本原件,如委託他人他人代領,代領人還要攜帶身份證及被保險人出具的《領取賠款授權書》。

劃痕險的出險是建立在汽車表面出現了輕微的劃痕的情況下,儘管説保險公司沒有限制大家報案的次數,可是車主要清楚自己購買的劃痕險的最高賠付額度,每次報案的損失加起來如果説超出了額度,保險公司非但不會再履行理賠義務,第二年再交保費的時候肯定也是沒有任何的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