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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保全的辦理途徑有哪些?

一、保險保全的辦理途徑有哪些?

保險保全的辦理途徑有哪些?

保險保全的辦理途徑有:

( 1)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直接到客户服務部門辦理;

( 2)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委託他人辦理(需受託人身份證明原件、 投保人親筆簽字的授權委託書) ;

( 3)地址變更可以通過信函或電話中心受理方式辦理;

( 4 )其他保險公司認可的方式。

二、保險保全的項目

1、保險合同主體的保全項目

(1)、保險人,---保單遷移

(2)、投保人,---投保人變更/投保人信息變更/投保人身份證變更

(3)、被保險人,--被保險人信息變更/被保險人身份證號變更/性別年齡誤告/被保險人職業變更

(4)、受益人,---受益人變更

2、保險合同客體的保全項目

無(人身保險合同的標的是人的壽命和身體,而人的壽命和身體不允許變更)。保全這個詞並非壽險公司專用。在經濟、社會生活中使用保全這個詞的,還有法律領域的“財產保全”、“證據保全”、“合同保全”,經濟領域的“資產保全”,安防服務中的“保全服務”。

3、保險合同內容的保全項目

(1)、核心內容的保全項目--理賠、給付

(2)、非核心內容的保全項目

前提服務、大部分基本服務(退保類、變更類、管理服務類)、附加服務

4、保險合同形式的保全項目

保單掛失補(換)發。合同保全,是指在債務人怠於行使到期債權或不當處分債權和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情況下,法律賦予債權人可以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或請求撤消債務人行為,從而確保無特別擔保的一般債權得以清償。合同保全包括債權人代位權和債權人撤消權兩種相對獨立的權利。

保險保全的辦理,是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進行認定的,特別是不同的涉案情況所認定的具體事項是不同的,如果對保全的有關程序認定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

標籤:保全 辦理 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