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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白語言證券現金買賣客户協議書(香港地區)

淺白語言證券現金買賣客户協議書(香港地區)

淺白語言證券現金買賣客户協議書(香港地區)

本人/吾等(請填寫姓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要求閣下根據下列條款及條件為本人/吾等運作一個現金證券買賣户口(户口):

1.户口

1.2 閣下將會對本人/吾等户口的有關數據予以保密,但閣下可以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聯交所)及證監會的規定或應其要求,將該等數據提供予聯交所及證監會。

2.法例及規則

閣下按本人/吾等的指示所進行的一切證券交易(交易),須根據適用於閣下的一切法例、規則和監管指示的規定而進行。這方面的規定包括但不限於聯交所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中央結算公司)的規則。閣下根據該等法例、規則及指示而採取的所有行動均對本人/吾等具有約束力。

3.交易

3.1 除閣下事先通知本人/吾等,以自己本身名義進行交易外,閣下將以本人/吾等的代理人身份進行交易。

3.2 本人/吾等確認閣下表明不會接受“賣空指示”(根據“有關申報賣空活動及備存證券借出紀錄規定的指引”第7.5條)。

3.3 本人/吾等會就所有交易支付閣下通知本人/吾等的佣金和收費,繳付所有適用的徵費及費用,並繳納所有有關的印花税。閣下可以從户口中扣除該等佣金、收費、徵費及税項。

3.4 就每一宗交易,除另有協議外或除非閣下已代本人/吾等持有現金或證券供交易交收之用,否則本人/吾等將會在閣下就該項交易通知本人/吾等的期限之前向閣下交付可實時動用的資金或可以交付的證券,或以其它方式確保閣下收到此等資金或證券。倘本人/吾等未能這樣做,閣下可以(如屬買入交易)出售買入的證券;及(如屬賣出交易)借入及/或買入證券以進行交易的交收。

3.5 本人/吾等將會負擔閣下因本人/吾等未能進行交收而引起的任何損失及開支。

3.6 本人/吾等同意就所有逾期未付款項(包括對本人/吾等裁定的欠付債務所引起的利息),按(於裁定前後)下列利率(以較高者為準)加3.5%支付利息:

(i)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所公佈於該日的優惠貸款利率和

(ii)閣下於該日就逾期未付款項的貸款成本利率,以及按閣下不時通知本人/吾等其絕對酌情決定的利率及其它條款支付利息,該等利息應以日息計算和於每一公曆月最後一日或應閣下要求支付。

3.7 就買入交易而言,倘賣方經紀未能於交收日內交付證券,導致閣下須買入證券進行交收,本人/吾等毋須為買入該等證券的費用向閣下負責。

4.代本人/吾等保管的現金

除本人/吾等給予閣下“書面指示”(根據《證券及期貨(客户款項)規則》第7條)或“常設授權”(根據《證券及期貨(客户款項)規則》第8條),代本人/吾等保管的現金,須依照《證券及期貨(客户款項)規則》第4(3)條,存放於一家認可財務機構所開立的沒有利息的客户賬户或信託賬户。

5.證券的保管

5.1 由閣下寄存妥為保管的任何證券,閣下可以酌情決定在合理及切實可行範圍內儘快

(a)存放於在

(i)認可財務機構;

(ii)核准保管人;或

(iii)另一獲發牌進行證券交易的中介人;

開立的獨立賬户作穩妥保管,而該賬户是指定為信託賬户或客户賬户並由閣下為持有閣下的客户證券目的而在香港開立及維持的;或

(b)以本人/吾等的名稱登記。

5.2 倘證券未以本人/吾等的名義註冊,閣下於收到該等證券所獲派的任何股息或其它利益時,須按本人/吾等與閣下的協議記入本人/吾等的户口或支付予或轉賬予本人/吾等。倘該等證券屬於閣下代客户持有較大數量的同一證券的一部份,本人/吾等有權按本人/吾等所佔的比例獲得該等證券的利益。

6.處理本人/吾等證券

(1)閣下可按照以下的指示或授權,處理閣下收取或持有的本人/吾等證券

(a)本人/吾等就以下事宜發出的口頭或書面指示

(i)出售本人/吾等證券及證券抵押品;或

(ii)就該項出售指令進行交收;

(b)從(本協議)第5(1)(a)條提述的賬户提取本人/吾等證券,或處理已按照(本協議)第5(1)(b)條登記的本人/吾等證券的書面指示;或

(c)常設授權(如在《證券及期貨(客户證券)規則第6(1)(c)條》所示)。

(2)在不損害(本協議合約)第6(1)款的原則下,閣下可處置閣下代本人/吾等收取或持有的任何證券,以解除由本人/吾等對閣下所負的法律責任。

7.抵銷及留置權

7.1 閣下可抵銷或調動本人/吾等與閣下開立的任何一個或多個現有户口(包括任何其它本人/吾等之聯名户口)內賬上的任何款項或運用該等户口的任何資產,用以履行本人/吾等對閣下以任何方式產生的義務或責任(包括,如合適,共同及各別責任)。

7.2 本人/吾等同意賦予閣下:

(a)在閣下為本人/吾等户口持有的所有證券或其它財產上的全面留置權;及

8.賠償、責任和保證

本人/吾等與同意,倘(由於任何原因或於任何時間)因本協議書引致閣下和/或閣下不時的董事和僱員([職員])承擔的全部責任、損失、費用和/或支出(包括法律費用),除了因為任何該等責任、損失、費用和/或支出是在閣下或其職員實際詐騙或疏忽下而引起的之外,一概由本人/吾等負責賠償並使閣下和其職員獲得賠償。

9.一般規定

9.1 閣下可以錄音方式監控及核實證券交易的信息。

9.2 倘閣下沒有依照本協議書的規定履行對本人/吾等的責任,本人/吾等有權向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成立的投資者賠償基金索償,惟須受投資者賠償基金不時的條款制約。

9.3 倘閣下的業務有重大變更,並且可能影響閣下為本人/吾等提供的服務,閣下將會通知本人/吾等。

9.4 本人/吾等確認本人/吾等已詳閲並同意本協議書的條款,而且該等條款已經以本人/吾等明白的語言向本人解釋。

9.5 本協議書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且可以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執行。如本協議中英兩種文本的釋義之間和含義之間有不一致的,以英文本為準。

10.風險披露聲明

本人/吾等必須於簽署本協議書時,簽署及確認風險披露聲明。

由(客户名稱/姓名)

簽署

(公司户口:獲授權簽名/公司印章)

見證人

[見證人姓名、地址及職業]

[見證人簽名]

確認及接受

註冊人姓名(請用正楷填寫)

獲授權簽名/公司印章

開户資料(私人/獨資經營/合夥經營/機構)

户名:

現金客户户口號碼:

姓名(英文):

姓名(中文):

婚姻狀況(私人客户):

地址:

電話號碼:(日)

(夜)

(手提)

職業/業務性質:

商業登記號碼(獨資經營/合夥經營/機構客户):

已繳付股本(機構客户):

東主/合夥人/董事姓名(機構客户)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

*根據保存已核實有關身份證或護照有關部份副本

銀行證明(包括地址,户口種類及號碼):

公司註冊證書及註冊國家(機構客户):

簽名式樣(機構客户)

姓名

*護照號碼/身份證號碼

簽名

(1)

(2)

(3)

(4)

*根據保存已核實有關身份證或護照有關部份副本

簽名式樣(聯名户口) 

姓名

*護照號碼/身份證號碼

簽名

(1)

(2)

(3)

(4)

*根據保存已核實有關身份證或護照有關部份副本 

户口可根據其中任何兩式/以上任何一式:(聯名户口用)簽名式樣指示下運作。

業務印章式樣(獨資經營/合夥經營/機構客户):

客户身份聲名

本人/吾等作下列客户身份聲名(根據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註冊人操守準則第5.4條)。

最終受益人身份:

(a)最終從該宗交易中獲得利益及/或承擔其風險的人士的身份

姓名/名稱

*香港身份證/護照文件/商業登記證號碼/公司註冊證書

地址

(b)最初負責發出該宗交易的指示的人士的身份(如與以上不同)

姓名/名稱

*香港身份證/護照文件/商業登記證號碼/公司註冊證書

地址

*根據保存已核實有關身份證或身份證明文件的副本。

簽署:

客户姓名(請用正楷填寫)

附件 風險披露聲明

1.證券交易的風險

證券價格有時可能會非常波動。證券價格可升可跌,甚至變成毫無價值。買賣證券未必一定能夠賺取利潤,反而可能會招致損失。

2.買賣創業板股份的風險

創業板股份涉及很高的投資風險。尤其是該等公司可在無需具備盈利往績及無需預測未來盈利的情況下在創業板上市。創業板股份可能非常波動及流通性很低。

你只應在審慎及仔細考慮後,才作出有關的投資決定。創業板市場的較高風險性質及其它特點,意味着這個市場較適合專業及其它熟悉投資技巧的投資者。

現時有關創業板股份的數據只可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所操作的互聯網網站上找到。創業板上市公司一般毋須在憲報指定的報章刊登付費公告。

假如你對本風險披露聲明的內容或創業板市場的性質及在創業板買賣的股份所涉風險有不明白之處,應尋求獨立的專業意見。

3.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的客户資產的風險

持牌人或註冊人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的客户資產,是受到有關海外司法管轄區的適用法律及規例所監管的。這些法律及規例與《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及根據該條例制訂的規則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有關客户資產將可能不會享有賦予在香港收取或持有的客户資產的相同保障。

4.提供代存郵件或將郵件轉交第三方的授權書的風險

假如你向持牌人或註冊人提供授權書,允許他代存郵件或將郵件轉交予第三方,那麼你便須儘速親身收取所有關於你賬户的成交單據及結單,並加以詳細閲讀,以確保可及時偵察到任何差異或錯誤。

持牌人或註冊人注意事項

持牌人或註冊人應至少每年與客户確認到底該客户是否希望撤銷該項授權。為了清楚説明起見,持牌人或註冊人只需在該項授權屆滿的日期之前通知有關客户,指明除非客户在委託授權屆滿的日期前以書面明確地撤銷該項授權,否則該項授權便會自動續期。

5.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買賣納斯達克-美國證券交易所證券的風險

按照納斯達克-美國證券交易所試驗計劃(“試驗計劃”)掛牌買賣的證券是為熟悉投資技巧的投資者而設的。你在買賣該項試驗計劃的證券之前,應先諮詢有關持牌人或註冊人的意見和熟悉該項試驗計劃。你應知悉,按照該項試驗計劃掛牌買賣的證券並非以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主板或創業板作第一或第二上市的證券類別加以監管。

6.其它風險

(1)存放的現金及財產

如果你為在本地或海外進行的交易存放款項或其它財產,你應瞭解清楚該等款項或財產會獲得哪些保障,特別是在有關商號破產或無力償債時的保障。至於能追討多少款項或財產一事,可能須受限於具體法例規定或當地的規則。在某些司法管轄區,收回的款項或財產如有不足之數,則可認定屬於你的財產將會如現金般按比例分配予你。

(2)佣金及其它收費

在開始交易之前,你先要清楚瞭解你必須繳付的所有佣金、費用或其它收費。這些費用將直接影響你可獲得的淨利潤(如有)或增加你的虧損。

(3)在其它司法管轄區進行交易

在其它司法管轄區的市場(包括與本地市場有正式連繫的市場)進行交易,或會涉及額外的風險。根據這些市場的規例,投資者享有的保障程度可能有所不同,甚或有所下降。在進行交易前,你應先行查明有關你將進行的該項交易的所有規則。你本身所在地的監管機構,將不能迫使你已執行的交易所在地的所屬司法管轄區的監管機構或市場執行有關的規則。有鑑於此,在進行交易之前,你應先向有關商號查詢你本身地區所屬的司法管轄區及其它司法管轄區可提供哪種補救措施及有關詳情。

(4)貨幣風險

以外幣計算的合約買賣所帶來的利潤或招致的虧損(不論交易是否在你本身所在的司法管轄區或其它地區進行),均會在需要將合約的單位貨幣兑換成另一種貨幣時受到匯率波動的影響。

(5)交易設施

電子交易的設施是以計算機組成系統來進行交易指示傳遞、執行、配對、登記或交易結算。然而,所有設施及系統均有可能會暫時中斷或失靈,而你就此所能獲得的賠償或會受制於系統供貨商、市場、結算公司及/或參與者商號就其所承擔的責任所施加的限制。由於這些責任限制可以各有不同,你應向為你進行交易的商號查詢這方面的詳情。

(6)電子交易

透過某個電子交易系統進行買賣,可能會與透過其它電子交易系統進行買賣有所不同。如果你透過某個電子交易系統進行買賣,便須承受該系統帶來的風險,包括有關係統硬件或軟件可能會失靈的風險。系統失靈可能會導致你的交易指示不能根據指示執行,甚或完全不獲執行。

(7)場外交易

在某些司法管轄區,同時在特定情況之下,有關商號獲准進行場外交易。為你進行交易的商號可能是你所進行的買賣的交易對手方。在這種情況下,有可能難以或根本無法平掉既有倉盤、評估價值、釐定公平價格又或評估風險。因此,這些交易或會涉及更大的風險。此外,場外交易的監管或會比較寬鬆,又或需遵照不同的監管制度;因此,你在進行該等交易前,應先了解適用的規則和有關的風險。

7.客户確認聲明

本人/吾等確認已按照本人/吾等選擇的語言(英文或中文)獲提供風險披露聲明及已獲邀閲讀該風險披露聲明、提出問題及徵求獨立的意見(如本人/吾等有此意願)。

簽署:

客户姓名(請用正楷填寫)

日期:

8.客户備忘

_________證券有限公司向客户作出的承諾,如果在客户協議內提供的以下數據,有任何重要的變更均會通知客户:

(1)本公司的業務的全名及地址,包括本公司在證監會的註冊身分及CE編號(由證監會所分配的獨特識別號碼);

(2)本公司向客户提供或客户可使用的服務,例如證券現金買賣賬户、證券保證金買賣賬户、委託賬户、投資組合管理、投資顧問服務、單位信托或期貨/期權買賣賬户的性質;

(3)客户須向本公司支付的任何酬勞(及其支付基準),例如佣金、經紀費及其它費用及收費。

此客户協議在運作上不會消除、排除或限制在法律之下該客户的任何權利或註冊人的任何責任。

9.職員聲明

註冊人姓名(請用正楷填寫)

簽署 

CE編號:

日期:

10.客户確認

本人/吾等確認收到本人/吾等須向貴公司支付的任何酬勞(及其支付基準),例如佣金、經紀費及其它費用及收費。

客户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