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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許經營合同應注意的問題

目前,國內的特許經營單店合同大致可以被分為四個組成部分,合同引言、合同中關鍵用語釋義、合同的主體部分以及合同的附件部分。

特許經營合同應注意的問題

第一步、做好盡職調查。被特許人應當特別注意從以下幾方面進行調查:

1、特許者是否具備合法的特許經營主體資格;

2、審查特許者是否已經加入特許經營企業的備案管理;

3、特許經營中所涉及到的知識產權問題;

4、審查特許者提供的有關宣傳資料的真實性。

第二步、互籤保密協議。在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前特許者和被特許者應當簽署一份《保密協議》以保護雙方各自的權益。對於這類規定,被特許人應當注意,即使你的員工泄漏了有關特許人的祕密,被特許人也應當承擔責任。而特許人也應當保護被特許人的財務狀況及個人隱私等。

第三步、閲讀了解特許經營合同。由於特許合同只是特許者事先擬好的格式合同,規範合同內容將是必要的。儘管特許業務不同,特許權也會相應有所區別,但下列條款,應是所有種類的特許經營合同都必須具備的。

1、合同期限和展期。通常情況下,許多特許者允許被特許者在合同期限屆滿時延長合同期限,但注意展期的條件不能過於苛刻,被特許人應當要求在平等條件下有優先給予展期的權利,以避免打開了市場最後卻被終止了特許。

2、首期特許費和其他費用。合同應説明首期特許費、定期的費用(如特許權使用費和廣告費等)和其他費用的計收辦法和支付方式。

3、經營場所。特許者可以代替被特許者負責選擇其經營場所,也可由被特許者負責選址;但特許者應起指導和最終核准的作用。

4、培訓。合同應明確特許者培訓計劃的性質、內容、期限和地點。有些特許者在強制性培訓計劃之外還設置了選擇性的培訓計劃。

5、“商圈”禁止競爭條款。由於被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後在一定區域內從事商業活動,併為之付出努力。因此在合同中被特許人應當要求特許人明確在其商圈內不能再行設立加盟店和直營店。

6、優先購買權。為了控制特許體系,某些特許者保留自己從被特許者那裏購買特許業務的權利。對於這樣的限制,加盟者應當引起重視,這等於在給以後的資產轉讓設置了限制。

7、合同解除及其後果。特許經營合同一旦被解除或終止後其後果的處理非常複雜。通常情況下會增加很多條款要求被特許者承擔各種義務。對這類條件被特許人應當特別留意。

標籤:合同 特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