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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收購合同

資產收購合同

資產收購合同

當事人雙方

資產轉讓方:企業(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資產受讓方:企業(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鑑於

第一條甲方企業性質:,註冊資本元,主營業務,甲方願意按照本合同約定條件將其企業資產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乙方企業性質:,註冊資本元,主營業務,乙方願意按照本合同約定條件受讓甲方企業的資產。

第三條甲、乙雙方本着公平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企業全部資產(以下簡稱目標企業資產)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合同如下。

合同正文

第一條目標企業資產條款

目標企業資產包括如下:

1、土地使用權

位於市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年,土地使用權證號:。

2、房屋所有權

位於市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權,房產證號:。

3、固定資產所有權

目標企業廠房內所有的機器、設備、設施(包括設備資料及所有目標企業檔案資料、備品備件及辦公用品)。

4、無形資產所有權

目標企業“牌”註冊商標,商標註冊證號:。

(詳見企業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和目標資產明細單。)

第二條債權債務處理條款

目標企業在本合同簽訂前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其中包括欠職工工資、社會統籌保險金及税費)不在本次合同簽訂的轉讓資產以內,由甲方自行處理。如發生由此所引起的訴訟和糾紛,由甲方予以處理。

第三條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條款

現雙方議定資產整體出售價格為人民幣萬元。該價格包括甲方轉讓的全部資產價款,但不包括乙方應向土地管理部門繳付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以及在轉讓過程中應由乙方承擔的一切税費。

乙方分兩期支付轉讓價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乙方支付給甲方轉讓價款的50%,即人民幣萬元;甲方完成資產權屬在土地管理等部門變更登記之日起5日內,乙方支付給甲方剩餘轉讓價款,即轉讓價款的50%,即人民幣萬元。

第四條履行條款(資產交付條款):

1、在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根據作為合同附件的目標資產明細單進行資產清點工作,資產清點工作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完成。

2、在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支付的第一期款項到位後,甲方承諾在30日內負責為乙方辦理目標資產權屬變更登記手續,包括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固定資產變更登記和無形資產變更登記手續。

3、有關權證轉讓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配合,辦理權屬轉讓手續所需的工本費、手續費由乙方負擔。

4、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目標資產權屬變更登記完畢之日的過渡期內,甲方應妥善善意管理目標資產,不得有任何有害於目標資產的行為。

第五條陳述與保證條款

1、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1)甲方保證目標資產明細單上所列關於目標資產的質量狀況、使用年限、性能狀況等情況真實;

(2)甲方保證以上轉讓的資產權屬無爭議、無抵押並無查封,並且甲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所有產權,如發生由此引起的有關所購資產產權的一切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並負擔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損失;

(3)關於目標資產轉讓事宜,甲方已獲得有關政府部門的批覆,甲方企業股東會、董事會已做出同意轉讓目標資產的決議;

2、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保證將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誠信履行義務;

(2)乙方保證受讓目標資產的資金來源合法。

第六條保密條款

對於在本次目標資產轉讓中甲乙雙方獲取的關於對方一切商業文件、數據和資料等信息,雙方負有保密義務,除法律強制性規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七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均應誠信履約,如有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如甲方不能依法轉讓資產,或在約定期限內因甲方原因不能辦理完相關合法資產憑證,則甲方應按資產轉讓價款總額10%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應保證在約定期內按時支付合同所約定的款項,如不能按時支付,則乙方按同期應付額10%計賠甲方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設附件五份,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也是本合同生效的必備條件,附件包括:

1、有關政府部門出具的同意甲方轉讓資產的批覆;

2、目標資產明細清單;

3、土地使用權屬證明(使用權證和土管局證明);

4、房屋產權證明(所有權證和房管局證明);

5、甲方股東會、董事會等有權決定轉讓者同意目標資產轉讓的決議。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若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需變更事項,經協商後以補充合同形式確定,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副本十份,相關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標籤:合同 收購 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