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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授予協議

股權授予協議

股權授予協議

甲方(公司):,地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聯繫方式

法定代表人:

乙方(個人):,住址,身份證號,聯繫方式。

根據甲方《員工股權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利益,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甲方與乙方就股權激勵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效設立併合法存在的企業,乙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本協議簽訂時乙方系甲方 ,職務為 。經由公司董事會按照《員工股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進入機制”等的相關規定,在對乙方進入員工股權激勵計劃進行最終資格確定後,將乙方列為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之一。作為《股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之一,乙方認同甲方的發展戰略和價值觀,願意將個人的前途與甲方的發展緊密結合起來,與甲方共同發展、共同進步;乙方認同《員工股權激勵計劃》一切內容,自願配合甲方實施《員工股權激勵計劃》,自願遵守該計劃規定的所有條款及配套文件。

第二條根據《員工股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乙方獲授甲方 %的股份,需向甲方繳納股金 。簽署本協議時甲方總資產為 , 上一年度銷售額為 ,淨利潤額為 ,總股數數為 。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享有按照公司規定的考核辦法對乙方進行考核;

(2)要求乙方按時足額繳納股金;

(3)甲方有權根據國家税法的規定,代扣代繳乙方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費;

(4)在乙方違反《員工股權激勵計劃》所列限制條款時,甲方享有按規定辦法對乙方所持股份進行處理的權利。

2.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發放紅利;

(2)乙方獲授股份後後,甲方需在規定的時間對乙方持有的股份進行工商註冊。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按照所持股份比例參與分紅;

(2)通過員工持股平台瞭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激勵對象因達到國家和公司規定的退休年齡退休而離職的,其有權保留持有的持股平台股權;

(4)在持股平台解散清算時參與持股平台財產的分配;

(5)法律、法規及股權授予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2.乙方的義務

(1)乙方在獲得股權後,仍要認真遵守勞動合同及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按公司所聘崗位的要求,勤勉盡責、恪守職業道德,為公司的發展做出應有貢獻;

(2)對獲授的股權,乙方不得轉讓,不得用於擔保,也不得用於償還債務;

(3)按時足額繳納股金;

(4)保證依法承擔因參與股權激勵計劃產生的納税義務;

(5)不得從事損害或可能損害持股平台和公司利益的活動;

(6)乙方不得向任何無關的第三方透露個人獲授股份數量、《員工股權激勵計劃》、公司經營狀況等公司祕密,若違反,乙方承諾自願接受甲方的處罰(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

(7)在公司任職期間,遵守並嚴格執行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權利義務。

第五條甲方對於授予乙方的股份將恪守承諾,除非乙方有《員工股權激勵計劃》涉及的情形,否則甲方不得中途回購乙方的股份數額,也不得中途中止或終止與乙方的協議。

第六條乙方保證遵守國家的法律,依法參與甲方的激勵計劃,依法按規定程序享受股權收益,在簽署本協議時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有效,並對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七條協議任何一方變更聯繫地址、聯繫電話、電子信箱等個人信息時,均應及時書面通知合同對方,否則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由未及時通知的一方承擔。

第八條乙方甲方公司章程、違反甲方在《員工股權激勵計劃》的規定或者國家法律政策,甲方有權無需通知乙方而直接結算乙方的股權收益(收益打入乙方提供的永久銀行帳號中),終止與乙方的協議而不需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九條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按照本協議及《員工股權激勵計劃》中的規定解決,本協議及《員工股權激勵計劃》未涉及的部分,按照相關法律和公平合理原則解決。

第十條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本着友好協商原則協商解決。雙方無法協商解決爭議的,應當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除非法律規定或《員工股權激勵計劃》中允許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當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規定或約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

第十三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協議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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