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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協議需要加蓋法人私章嗎

合夥協議需要加蓋法人私章嗎

合夥聯營是一種聯營組織,但不具備法人資格,它的民事主體仍然是參加聯營的各成員。因而,對聯合體的債務,由聯營各方承擔無限責任或連帶責任。根據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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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私章的用途


1、法人私章對外是有效力的,有時可以代替法定代表人的簽名。

2、財務上,有些銀行的票據等使用時必須要有法人的私章,並且要在開户銀行備份。

3、很多公司法人的私章一般有兩個,一個就是在經營中用,比如開具授權書、籤合同時用。一個就是財務上用。

刻章屬於特種行業,是經過公安部門審批的。沒有公安部門的批文,正規的刻章店是不會隨意給你刻章的。

例如:企業法人私章、企業公章、企業財務專用章、企業合同專用章等都需經過公安部門批准方可刻制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