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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協議的簽訂有哪些注意事項

合夥協議的簽訂有哪些注意事項

合夥聯營是一種聯營組織,但不具備法人資格,它的民事主體仍然是參加聯營的各成員。因而,對聯合體的債務,由聯營各方承擔無限責任或連帶責任。根據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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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協議簽訂注意事項

一、確定合夥之前的準備。

1.合作前,清理自身的賬目。理清自身賬目,為的是將來合作中清晰自己的投入,萬一發生爭議,能夠明確自己的權益。

2.認真審查對方的資本實力。審查合作伙伴的資本實力,同時也是在檢驗對方的誠信。在合作中,如果對方實力不強但以實力雄厚的面目出現,不但增加了風險,也容易發生爭執。

3.擬定合作協議。合夥協議寫得越清楚、越明白,對合夥人彼此的保護程度也就越高。

二、簽訂合夥協議應該注意的問題。1.個人合夥可以起字號,依法經核准登記,在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各個合夥人應該對出資數額、盈餘分配、債務承擔、入夥、退夥、合夥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2.個人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人有執行或者監督的權利。

三、合夥協議的主要內容。1.利潤分配與雙方的權利義務。説明分享利潤和承擔損失的方式以及具體事務的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合理支出的計算。2.投票權和決策權。一般而言,各個合夥人有同等的投票權,這在涉及企業重大事務時具有非同小可的意義。3.合理的分享利潤權。比如説明在合夥者即使生病或者休假也有權利分享利潤,但須作出一定的時間限制。這通常也是引發爭議的重大問題,需要在合夥協議中列明。

4.撤資的條件和處理辦法。比如當合夥人離開公司時,或者合作公司解體時,每個合夥人的資本份額如何估價,如何處理等問題。

5.訂立合理的財務制度。最重要的是企業財務會計制度,對會計準則達成協議或讓可靠的會計人員從事這一工作是極其重要的事情。對於不參加實際經營的合夥人,尤其要堅持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