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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媽媽怎麼給孩子上户口?

户口1.38W

一、未婚媽媽怎麼給孩子上户口?

未婚媽媽怎麼給孩子上户口?

母親須持嬰兒出生醫院填發的《出生醫學證明》,嬰兒父親、母親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嬰兒母親户口所在地計劃生育部門開具的《徵收社會撫養費收據》,非婚生嬰兒同時提供親子鑑定證明並須經派出所長審批。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計徵的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徵收數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二、非婚生子的撫養權歸誰?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性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以准許。

3、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以准許。

綜上所述,現在同居是非常普遍的情況,如果未婚並且生育了子女,孩子一般是跟着母親的户口。作為未婚母親,帶上身份證、孩子出生證明等材料,到當地的計生部門繳納社會撫養費。計生部門出具收據,下面就可以正常辦理户口,派出所不得無故拒絕受理。

標籤:媽媽 未婚 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