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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在長春上小學需要什麼材料

户口2.88W

一、外地户口在長春上小學需要什麼材料

外地户口在長春上小學需要什麼材料

一般來説,外地户口的小孩上小學需要的證件如下:

1、户口本。

2、暫住證 (主要針對外來務工人員)。

辦理暫住證需要提交身份證、房屋租賃合同、勞動合同,加急暫住證材料齊全2個工作日可辦理,一般的需要一個月,每個地區有所不同,建議提前辦理。

3、房產證或房產證明。

4、結婚證。

5、用人單位勞工合同(在外工作)。

6、準生證。

7、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

8、兒童疫苗接種證明

9、幼兒園報告單(離園證)

10、學籍號

二、長春轉學條件是什麼

長春新區中小學校轉學業務辦理指南

(一)轉學條件

學生在下列情況下可提出轉學(含跨省轉學)申請:

1.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市、縣遷移且户籍已遷入居住地的;

2.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人員的隨遷子女,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跨省、市、縣發生變化的;

3.轉入地學校需有空餘學位。

(二)轉學程序

1.學生法定監護人在長春新區招生入學平台提出轉學申請(平台功能未開放前,向新區教育局招生辦提出轉學申請),對符合轉學條件、確有轉學需求的學生,新區教育局依據學額空餘情況,統籌安排學校接收。

2.轉入學校接收後,填寫《吉林省中小學生轉學申請表》,轉入學校在“轉入學校意見”欄簽字蓋章。轉入學校將轉學材料和《轉學申請表》等佐證材料清晰拍照後上載至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在學籍系統內説明轉學原因,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發出學籍轉接申請。

3.新區教育局在電子學籍系統中核辦。

4.轉出學校在電子學籍系統中核辦。

5.轉出地學籍主管部門在電子學籍系統中核辦。

6.轉入學校必須獲得長春新區教育局、轉出學校、轉出學校學籍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通知學生報到入學。

7.待學生到轉入學校報到後,轉入學校通過電子學籍系統調取學生電子學籍檔案。

8.轉出學校將學生的紙質學籍檔案寄出,並通知轉入學校。

9.轉入學校以收到的學籍檔案為基礎為學生接續檔案,轉出學校應保留電子檔案備份,同時保留必要的紙質檔案複印件。

跨省轉入轉出的,還須符合其他相關省份的學籍管理規定。

(三)轉學申請材料

(一)本市户籍(長春新區常住人口)提供材料:

1.户籍證件:學生及父母雙方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頁、户主頁、父母(法定監護人)頁、學生頁複印件;

2.身份證件:學生父母(法定監護人)身份證、結婚證(離異的,提供離婚證和撫養權協議)、兒童出生證明原件與複印件;

3.房產證件:

①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法定監護人)房產證(購房合同)原件、複印件;

②房屋權利人個人住房信息查詢結果證明原件、複印件(建議網上查詢、打印,關注“長春市房產檔案館”公眾號,進行個人住房信息查詢、打印);

③購房系列票據;

④其他實際居住證明(如水、電、物業費繳費憑據等)原件及複印件。

4、祖父母房產入學的,同時提供孩子父母無房證明(關注“長春市房產檔案館”公眾號,進行個人住房信息查詢、打印)。

(二)非本市户籍提供材料:

1.學生及父母雙方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頁、户主頁、父母(法定監護人)頁、適齡兒童少年頁複印件;

2.學生父母(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3.學生及父(母)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居住證暫未辦理下來的,提供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暫住人口信息登記表》原件及複印件;九台雙陽户籍可持原籍户口和租房協議(或房產證)、實際居住相關證明(如水、電、物業費繳費憑據等)進行辦理。

4.在新區購房的,同時提供房產證(購房合同)等有效房產證明材料原件、複印件。

(四)轉學相關要求

學生轉學不得變更就讀年級,畢業年級學生原則上不準轉學。起始年級的第一學期原則上不予辦理轉入手續。轉學一般在學期初兩週內進行。同區公辦學校無特殊情況原則上不予辦理轉學。

僅限父母(監護人)前來辦理。

學籍管理實行“籍隨人走、人籍相符”,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

最後,國家支持孩子在户籍本地上學,這樣有利於管理,當然有些孩子父母或監護人在外地工作或者買房,這個時候國家會為這些孩子開闢外地户口入學資格的通道,保障孩子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