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結婚證如何辦出生證明,?
結婚之後去的結婚證那麼雙方依法就存在夫妻關係了,結婚證對於之後生孩子等都有很重要的作用。那麼關於沒結婚證如何辦出生證明?沒有結婚證也可以辦理出生證明,但是比較麻煩,要當事人到產科的病房辦理,攜帶自己的身份證,户口本。雖然可以辦理但是結婚證還是要及時辦理的。
一、沒結婚證如何辦出生證明
辦理孩子出生醫學證明,不需要孩子父母結婚證,
需要孩子父母持身份證,在生育子女出院時,在產科病房申請辦理,
事後補領,需要孩子父母持身份證,户口本,到縣級以上衞生部門申請辦理,
《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補發《出生醫學證明》只適用於1996年1月1日(邊遠貧困地區自1996年3月1日)以後出生的嬰兒。
第二十三條 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補發《出生醫學證明》。如出國等需要出生醫學證明,以公證部門出具的“出生公證書”作為合法有效證件。
第二十四條 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要求補發,應向縣級以上衞生行政部門或委託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醫學證明》簽發單位提供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及原《出生醫學證明》編號的證明。
(二)父母雙方户口簿及身份證。
經核實情況屬實給予補發,同時登記備案。
未辦理户籍手續前遺失《出生醫學證明》的,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辦理户籍手續後遺失的,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頁。
具體補發程序由各地衞生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補發《出生醫學證明》的相關資料由補發機構登記備案,永久保存。
出生證明怎麼開:
1、出生醫院:
辦理孩子的出生證明必須到孩子出生的醫院進行辦理,並且辦理要及時,按照醫院規定的辦理時間進行辦理,有的是在孩子大人出院的一個月內進行辦理,有的可能時間長一點,但一定注意辦理的時間,不能太拖太懶,不然就耽誤事情了。
2、孩子姓名:
給孩子辦理出生證明自然要帶着寶寶起好的名字,寶寶的名字一定要經過兩人的商量決定,出生證明一旦辦理髮放是無法更改的,會有不必要的麻煩,還有避免一方做主,另一方不知道,引起家庭糾紛矛盾。
2、父母雙方身份證:
辦理的時候需要攜帶孩子父母的身份證,不需要帶户口本,身份證上面的名字出生日期等信息要和住院時輸入的信息名字相符合,身份證必須是有效的二代身份證。
4、結婚證:
辦理孩子的出生證明必須攜帶結婚證,但是不需要同時帶兩個結婚證,只要一個就可以了,爸爸的,或者媽媽的。
5、準生證(可有可無):
國家放開了二胎政策,對於準生證的要求現在沒有那麼嚴格了,準生證只作為醫院的報銷證明,不是辦理出生證明必須攜帶的證件,可有可無,沒有準生證也可以辦理出生證明。
出生證明丟了怎麼辦:
1、首先,孩子的父母應該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委會或者村委會報告,並要請其開具證明,説明某某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生了一個小孩(寫明性別),還沒有上户口,請協助補辦出生證明。
2、然後,找到當天給孩子接生的醫師,同樣請其證明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時某分,接生了一個什麼性別的孩子,並簽字。
3、第三,父母雙方持户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到當地派出所開具相關證明,證明小孩子並沒有按時上户。
4、最後,持以上證件,到接生所在醫院找其領導,説明情況後,請其按規定流暢給予出生證明的相關補辦手續。
在我國未婚先育的情況有很多,但是在孩子出生的時候,因為辦理出生證明的需要,是要父母的結婚證的,所以,在孩子未出生之前一定要領取結婚證
沒結婚證如何辦出生證明?到醫院的產科病房就可以申請辦理,攜帶相關的身份材料,沒有結婚證雖然可以辦理出生證明,但是孩子出生之後還要遷户口,還要上學等等都是要涉及到結婚證的,所以應該及時辦理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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