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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能增加產假的天數嗎

產假2.49W

隨着經濟的發展,我國的社會保障業得到了提高。對於女職工產假方面也給出一定的措施。《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對於女職工產假的規定是怎樣的?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增加產假天數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方面的資料,一起來看看吧!

女職工能增加產假的天數嗎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職業女性休產假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由社保統籌基金報銷相關醫療費和發放生育津貼;職業女性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承擔。

現在我國正式實施的產假標準依據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草案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並規範了相關待遇。

一、產假有多少天?勞動法是怎樣規定產假天數的?

勞動法62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8條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根據以上規定,法定的產假期為90天。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對產假時間另行規定,但不得低於法定標準。如果因為特殊情況休假超過90天的,只要有醫院證明就可以向單位請病假,但病假期間不能享受產假待遇。

二、安徽省晚婚產假規定是多少天?

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第三十九條男25週歲、女23週歲登記結婚為晚婚。已婚婦女滿24週歲初次生育為晚育。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給予晚婚、晚育的職工以下獎勵:

(一)晚婚的初婚者,延長婚假20天;

(二)晚育的初產婦,延長產假30天;

(三)在產假期間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延長產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為20天。

通過以上與本站小編一起了解了有關女職工產假方面的資料,我們知道女職工在一些特定情況下是可以增加產假的。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關女職工產假方面的問題,可以諮詢本站,尋求律師的幫助,這裏的律師會幫助您解答您想了解的法律問題,在實際上為您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