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繼承公證核實的重點是什麼
(1)被繼承人是否死亡,死亡時間是否確定;
(2)遺產權屬有無爭議;
(3)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涉及轉繼承與代位繼承的,轉繼承人與被代位繼承人的死亡時間,親屬情況;
(4)繼承人對被繼承人是否盡應盡義務,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子女的配偶是否對其盡了主要贍養義務;
(5)繼承人是否有喪失繼承權的事由;
(6)是否有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
第十八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二)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係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五)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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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過的房屋放棄繼承權有效嗎
經過公證的放棄房產繼承權,如果房產已經處理,無法反悔了;房產沒有處理的前或訴訟中反悔的,由法院判決。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應當在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作出。遺產分割後表示放棄的不再是繼承權,而是所有權。遺產處理前或在訴訟進行中,繼承人對放棄繼承翻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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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遺囑子女要簽字嗎
不需要,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有關規定,公民可以依照依法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遺囑的類型有有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代書、錄音及口頭三種方式需要有完全行為能力,無利害關係的見證人。《民法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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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書遺囑效力是怎樣的
按照我國《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第二十條規定:“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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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書遺囑的生效條件是什麼
代書遺囑是指因遺囑人不能書寫而委託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代書遺囑的寫法要求,我國《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有明確的規定。我國《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