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法喪失繼承權的規定是什麼?
一、民法典喪失繼承權的規定是什麼?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絕對喪失)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絕對喪失)
3、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繼承人因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而喪失繼承權的,屬於繼承權的相對喪失。
4、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絕對喪失)
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當然喪失繼承權。
二、喪失繼承權和放棄繼承權的區別是什麼?
1﹑放棄繼承權,是繼承人自願放棄無償取得被繼承人的合法遺產的權利法。這種行為是出自繼承人自身內心意思的真實表示;喪失繼承權,是繼承人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規定行為之一,經人民法院認定並作出判決而被剝奪其繼承權,這種被剝奪是依法強制執行的,不以被剝奪人的意志為轉移。
2﹑放棄繼承權必須在繼承開始之後,遺產處理之前用書面或口頭方式向其他繼承人表示,其效力可以追溯到繼承開始的時間;而喪失繼承權則可以發生後繼承開始之後,也可以發生在繼承開始之前,其顯示的方法是以人民法院的判決書的形式。
3﹑放棄繼承權是繼承人放棄自己繼承的一種權利,不受任何條件的限制,只要自己誠心的放棄表示即可,而喪失繼承權是依法剝奪繼承人的繼承權,這種被剝奪必須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嚴格的法定限制,除外不能使繼承人喪失繼承權。
4﹑放棄繼承權的聲明可以在遺產處理前或在訴訟過程中收回,但需經人民法院依據其提出的理由作出決定;而喪失繼承權一旦由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則不能改變。
對於繼承權的喪失應當嚴格依據法律規定來進行合法的處理,特別是對於相關情況的處理和認定上,應當根據是否符合上述規定來進行合法的認定,但如果涉及到造成了嚴重的違法行為,那麼不僅喪失的了繼承權,也需要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
如何繼承不動產
律師解析:不動產可以通過下列方式予以繼承:1、當事人可以依法對繼承房屋進行公證,辦理完房產繼承公證後到不動產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關申請不動產轉移登記;2、也可以直接攜帶房屋繼承的相關證明材料到不動產登記機關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
-
遺產是錢是否還用交税?
律師解析:不需要。我國目前沒有遺產税,死者遺留的銀行存款屬於遺產,繼承人若要繼承該遺產,必須進行繼承公證。公證機關為保障公證事項準確,要求遺產繼承人在辦理繼承公證時必須提供存款憑證或載明存款賬號、户名及存款金額的有效證明。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
-
立遺囑需要親屬簽字的嗎
律師解析:立遺囑不需要親屬簽字,立遺囑是立遺囑人的自由,自然人可以依照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
-
成都房產繼承律師收費標準?
律師解析:繼承人糾紛請律師費用一般根據具體情況判斷:1、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複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2、涉及財產類的收費,一般是一萬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過一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