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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關係的構成要件

同居關係的構成要件

同居,是指兩個相愛的人暫時居住在一起,現一般用於異性之間。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夫妻關係,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係而必須要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為,也沒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間男方和女方可以隨時提出分手終止關係。在我國現行法上,非法同居分為無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兩種。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勞務關係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主體
勞務關係的主體。不僅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合夥、國家、外國組織以及其他特殊組織(包括非法人組織、清算組織等)。
2、內容
它的內容即權利義務具有廣泛性。
3、客體
即包括行為,也包括物、智力成果及與人身不可分離的非物質利益(人格和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