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申請程序
離婚可以申請協議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是指男女雙方經過協商,達成解除婚姻關係的合意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訴訟離婚,是指夫或妻一方直接向法院遞交起訴狀,請求法院判決解除夫妻婚姻關係。法院在收到起訴狀和立案證據材料後,決定是否予以立案,符合立案條件的,予以立案。立案後,在15日內法院通知雙方當事人審理時間。解除婚姻關係的案件,法院審理時應該經過司法調解,調解不成才判決。但是婚後如果女方在懷孕和哺乳期間,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男方離婚起訴的。達到准予離婚的情形,法院才會判決雙方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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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一方不同意法院會叛離嗎
向法院起訴離婚以後,法院有可能判決離婚,也有可能判決不準離婚,法院是否判決離婚的判斷標準是,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無和好的可能。根據《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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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開庭後多久下判決書
一般情況下,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6個月內審結,經批准可延長,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3個月內審結,經批准可延長。《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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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户口本上有顯示嗎
辦理離異,是在民政局辦理,或者法院判決,而辦理户籍信息更改是在户籍管理派出所,離異後,只要自己不去轉移户籍或者變更户籍信息,在户口本上不會註冊離異兩字。如果本人未到公安機關變更户口簿上的婚姻狀況,則顯示之前的婚姻狀況;如果提交《離婚證》到公安機關變更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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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後財產分割後悔了怎麼辦
協議離婚後的一年內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無欺詐脅迫行為,一般會被法院駁回。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